我邻网·中国首家小区交友网去话吧聊天 首 页|小 区|邻 居|博 客|相 册|商 店|论 坛|小区贴吧|我的秘密
登陆 | 注册
我要回贴收藏本贴

楼主

呢称: 苏三三 普通会员
等级:蓝领 离线
视频认证:
年龄:25 岁
发送消息 加为好友

档案| 家园| 日记| 相册

标题:有十五样东西深圳是学不了香港的

发表时间:2007-12-24 14:34:37回复

学习香港,在内地创造几个香港!是我们改革开放以来常常听到的口号,学习香港,全国要数深圳最得利了,占了地利的首要条件。

可是,二十多年来我们始终有以下十五样东西是无法从香港学到的;

1,独立的司法机构;

2,民选的议会成员;

3,行政长官的政治独立性、无党派背景;

4,公务员政治倾向保持中立;

5,社会兼容包览殖民色彩、中国古代、民国时期传统;

6,没有服兵役;

7,没有销售税;

8,行政长官不设付职;

9,多种金融货币;

10,用外国的教科书;

11,有教会学校;

12,有教会医院;

13,不用向中央上缴利税;

14,新闻独立自由;

15,警察不准许着装带枪下班;